鞍山市交警一站,汽车,行人全都规矩,协管员说啥不好使。同样为百姓安全着想,区别是协管员没有处罚权利呗!
#鞍山头条# 海城静态管理期间,无视防疫管控,该罚!
海城交警大队自10月8日0时落实全市静态管理措施起,截止13日14时,共拦截处理678台车辆,其中:
1、1台无号牌违反禁令上路行驶车辆给予现场处罚扣9分、罚款200元;非现场处罚扣6分、罚款200元
2、5台遮挡号牌违反禁令上路行驶车辆给予现场处罚扣9分、罚款200元
3、7台违反禁令上路行驶车辆分别给予现场处罚扣1分、罚款200元,非现场处罚扣6分、罚款200元
4、1台违反禁令上路行驶车辆给予现场处罚扣6分、罚款200元
5、12台违反禁令上路行驶车辆给予非现场处罚扣6分、罚款200元
6、303台违反禁令上路行驶车辆给予现场处罚扣1分、罚款200元
7、教育劝返126台各型机动车(轿车及小货车48台、三轮摩托车及三轮电动车78台)
8、教育劝返非机动车223台(两轮电动车137台、自行车86台)。
#慢点!晚高峰# #鞍山头条# 11月29日,今天半晚在团结北路与自由街交汇的十字路口发***一起交通事故,看现场车辆损失比较严重,还好人没事也没伤到路人,具体责任交警在处理中。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一线微观#【二次酒驾出事故,行政拘留5日、罚款1000元】近日,在G20青银高速潍坊段,一辆正常行驶的轿车突然跨过应急车道撞上右侧安全护栏,滑行数米后横跨在第四车道与应急车道中间。事故发***时,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五支队寒亭大队民警正巡逻至现场,民警第一时间在事故现场设置安全防护区域,并对现场拥堵的车辆进行交通疏导。
在询问事故经过时,民警发现当事人王某精神恍惚,对于问题只做点头回应,不敢开口说话。民警立刻察觉王某疑似存有酒驾行为,便将王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验。经检验,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75.9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确凿的证据,王某如实供述了自己酒后驾车的违法经过。
原来,王某中午陪家人吃饭过程中饮入一杯白酒时,突然得知要到潍坊开会,抱着侥幸心理,决定自己驾车前往。在行经此处时,手中的方向盘突然不听使唤,随后发***事故。事故发***后王某欲报警求助,可突然意识到自己酒驾,于是想私下联系朋友将车辆拖走,不料在联系过程中,民警已到达现场。
在核实王某是否为初次酒驾时,民警发现王某曾于2019年4月份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辽宁省鞍山市公安局某分局依法查获,王某此次违法行为为二次酒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之规定,民警依法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今日头条@公安部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