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规定了七种需要实施盘中临时停牌的异常波动情形,其中第三种情形: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其他债券盘中交易价格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超过20%(含)、单次上涨或下跌超过30%(含)的。
盘中临时停牌的时间也有具体的规定:首次盘中临时停牌持续时间为30分钟;首次停牌时间达到或超过14:57的,当日14:57复牌。第二次盘中临时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57。
上面第三种情形里的“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其他债券”就***含了可转债。也就是说如果可转债盘中交易价格比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上涨或下跌第一次超过20%(含),就要临时停牌了,停牌时间为30分钟,然后再恢复交易;如果第一次临时停牌到了14:57还不满30分钟,也要复牌。
第一次临时停牌结束复牌后,上涨或下跌又一次超过20%了,那不用停牌,只有当上涨或下跌超过30%(含)时,才会进行第二次临时停牌,并且第二次临时停牌会一直持续到14:57,然后再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