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口与计划***育条例》第三次修正通过,2024年合法***育夫妻产假增加60天
为全面推行一对夫妇可***育两个孩子的政策,2016年1月22日《山东省人口与计划***育条例》迎来了第三次修正,后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为“二孩政策”的施行提供合理的法律依据,以下摘抄部分条例为大家带来详细的解读:
第十九条,提倡一对夫妻***育两个子女。***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
夫妻可以自行选择***育子女的时间,依法享受母婴保健和计划***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准可以再***育子女:
(一)夫妻***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育的;
(二)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已***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育或者***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育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已***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育,再婚后已共同***育一个子女的;
(五)再婚夫妻各***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育一个子女的;
(六)省人民政府卫***和计划***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当然***育“三孩”还要实行***育审批制度,要求提供的材料有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育证、居住证以及满足《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证明。
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第二十六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发给《独***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符合国家和省计划***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夫妻,享受相应奖励或者扶助。
第二十七条,对领取《独***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育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光荣证,停止凭证享受的各种优待。
新《条例》还规定,对于已经领取证书后再***育的,注销光荣证,停止享受有关的各种优待。
山东省***育相关政策法规
山东省***育登记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