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在签订房屋转让合同时,卖方已经具备对该房屋进行登记领取房产证的条件,未领取只是因为卖方未去办理或尚在办理过程中。
此种情况下,房屋转让合同应认定为有效。也就是说,虽然没有房产证,但是只要该房屋符合取得房产证的法定条件的话,就是可以转让的。转让以后,可以再按照程序补办房产证。
另一种情况是,在签订房屋转让合同时,卖方还不具备对该房屋进行登记领取房产证的条件,办理登记领证手续尚存在一定障碍。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效力;未经登记,不发***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物权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效力;未经登记,不发***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民法典》***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